《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13 08:14:01
来源:CBC金属网
据国家能源局官网4月12日消息,国家能源局在近期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坚持把能源保供稳价放在首位,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坚持高水平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
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
《意见》明确了2023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
具体看,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7.5亿吨标准煤左右,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原油稳产增产,天然气较快上产,煤炭产能维持合理水平,电力充足供应,发电装机达到27.9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3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3.1亿千瓦左右。
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质量效率稳步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左右。跨省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新设一批能源科技创新平台,短板技术装备攻关进程加快。
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
供给方面,《意见》指出,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积极推进核电水电项目建设、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在风电太阳能发电方面,《意见》特别提到,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需求方面,《意见》指出,积极推动能源消费侧转型、加快培育能源新模式新业态。
一方面,加快建设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提高接纳新能源的灵活性和多元负荷的承载力,提升生产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重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线运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提高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新增清洁取暖项目,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稳步向好。
另一方面,稳步推进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城市小区、大型公共服务区,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站和终端储能。积极推广地热能、太阳能供热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支持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生产核心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研究推动生物燃料多元化利用。积极推动氢能应用试点示范,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种路径和可推广的经验。
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
在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方面,《意见》指出,强化科技对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撑,加快补强能源产业短板弱项,实施一批原创性引领性能源科技攻关,推动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其中特别提到,加强关键技术装备攻关。稳步推进能源行业安全可靠应用替代工作,形成首批重点攻关任务及替代清单,建成首批适配验证实验室。
巩固拓展战略性优势产业。巩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优势,加快风电、光伏技术迭代研发,突破一批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继续抓好核电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加快攻关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绿氢制储运用技术,推动储能、氢能规模化应用。
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能源产业和数字产业深度融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大力支持煤矿智能化建设,完成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稳步有序推进核电数字化转型发展。积极开展电厂、电网、油气田、油气管网、终端用能等领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建设,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感知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促进源网荷互动、多能协同互补。
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在扩大能源领域高水平开放合作方面,《意见》指出,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密切关注乌克兰危机后续影响,深入推进与重点能源资源国的互利合作,加强与能源生产国、过境国和消费国的协同合作,增强海陆能源运输保障能力,持续巩固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
着力加强清洁能源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因地制宜采取贸易、工程承包、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双方、三方和多方市场合作,推动更多清洁能源合作项目落地。
深化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用好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和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等区域合作平台,扎实推进能源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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