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3-05-17 09:55:57
来源:CBC金属网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对新型储能企业扶持举措。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提出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多轮驱动良好局面,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重点加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力度、积极试点示范、加快规模化发展、完善体制机制、做好政策保障,推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2023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对新型储能发展提出详细指导意见,其中对东莞提出4大领域布局安排,分别是珠江口东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以及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
东莞得益于万亿级消费电子产业以及锂电池行业发源基础优势,新型储能产业基础、产业链条及配套均位于全国前列,越来越多企业跨领域布局新型储能,集聚了覆盖电池材料、设备、制造、系统等环节的龙头企业以及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具备大力发展新型储能的基础优势。
去年以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开展政策梳理、资料学习、企业座谈、深入调研和部门研讨等工作基础上,重点对东莞市储能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细致摸底和认真评估,结合东莞市实际,出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围绕新型储能企业重点关注的用地、研发、设备、应用、金融、用人等方面支持诉求,拟定7大方面共20条措施。
其中第一、二、三大点,重点从新型储能生产制造端出发,支持生产制造企业集聚东莞,并加强技术研发创新与产业化支持,增强企业抢占海内外市场竞争力,推动东莞新型储能品牌打造。第四大点,重点从新型储能应用端出发,鼓励电源测、电网侧、用户侧多元化应用场景开发,并对用户侧先进储能示范应用项目给予补贴,对建设一定规模的新型储能设施给予电力保障及优先支持,以更广泛的应用推广,为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建设绿电高地打下基础。第五、六、七大点,重点从金融、平台、人才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支持,营造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7大方面共20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分别从龙头企业投资落户、新型储能企业增资扩产、新型储能企业技术改造三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因增资扩产取得东莞商业银行机构新增贷款的,每个项目按利息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政策着重缓解企业新增厂房、设备投入大等扩大发展压力,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跨赛道发展新型储能。
(二)支持产品研发和创新,分别从新型储能关键研发、创新载体建设、参与标准制定与知识产权运用四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创新载体,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奖励,政策在全市普惠性奖补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支持多元新型储能新产品、新技术全面发展。
(三)支持企业市场拓展,分别从打造和推广东莞储能品牌、新型储能企业新产品认证、企业赴外参展三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对新型储能企业新产品开展电池产品认证,取得欧盟、美国、日韩等各类市场准入权威认证,按实际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着重缓解企业电池产品出口所需认证多、费用高的发展压力,帮助企业适应出口规则,扩大海外市场。
(四)支持多元化场景开发,分别从新型储能用户侧示范应用项目、新型储能设施布局两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对新型储能用户侧示范应用项目,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不超过300万元,政策着重降低企业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营成本,支持更多企业参与示范应用建设。
(五)支持加强产业链金融保障,分别从设立产业基金、开展中小企业融资配套、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三大方向给予保障。
(六)支持打造产业集聚生态,分别从建设储能产业园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三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可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该政策着重推动完善各项产业公共服务,推动上下游产业链联动。
(七)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分别从专业人才引进、储能专业人才两大方向给予支持。
三、如何申请奖补?
下来将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订出台具体的申报指南。
四、新型储能政策与其他政策可以一起申请吗?
不可以。与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地方,按就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五、政策有效期多久?
三年。《若干措施》自2023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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